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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办班工作的通知

关于做好2020年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办班工作的通知

各市及广德市、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:

为深入推进技工大省建设,引导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研修制度,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,经研究决定,继续举办高技能人才研修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研修职业(工种)

焊工、电工、车工、铣工、钳工、汽车维修工、电梯安装维修工等26个职业(工种)。

二、研修班次

研修班次、等级、时间、承办单位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.2。各研修班的开班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省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,每班省厅定额资助6万元。开班条件每期不少于40人,研修时间3-5天,学员面向全省、以培训地为主。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由各市自筹资金,面向本地组织开展研修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研修准备工作。各市要加强对承办单位的指导,帮助制定研修班实施方案(详见附件3)。省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在开班前两个星期,要将开班通知和研修班实施方案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,以指导研修和协助做好外地学员报名工作,开班通知格式统一为“安徽省XXX(职业工种名称)XX(技能等级)研修班”。各承办单位要提前落实授课教师、理论和实训场地、食宿等工作。

(二)精准对接,做好培训与鉴定衔接。各承办单位要提前与省、属地鉴定中心主动对接,做好理论考核(机考)、技能考核、论文评审和证书办理等配合工作。各市鉴定中心要将研修内容纳入鉴定理论及实操考核范围,增强研修、鉴定针对性。符合相应职业(工种)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参训学员,根据本人自愿,申请鉴定考核并鉴定合格的,晋升一级国家职业资格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,不组织补考,考前须告知学员。鉴定后,各市鉴定中心要将考核鉴定合格人员名单,及时上报至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。

(三)加强管理,及时上报研修总结材料。各市要加强研修班管理,严格遵守培训纪律,确保培训效果。各研修班要于11月底前结束,并及时将省级研修班完整总结材料(详见附件4)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、食宿费等费用,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。鉴定费用个人自理,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。

(二)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
职业能力建设处 陈德宝 (0551)62673947

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张勇 (0551)62647574

 

附件:1.省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安排表

2.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安排表

3.省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实施方案(模版)

4.省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总结材料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3月31日



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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